敢做敢为 为官要“有为”
最近,浙江省衢州市50名党员干部被问责,其中6名干部被免职,问责情况还在当地媒体上点名道姓公开曝光,为什么?因为“为官不为”,工作中不担当、不负责、推诿扯皮、耽误事。衢州市委整治“为官不为”动真格、下狠手,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纠问责,让社会刮目相看,让百姓拍手称好。
为官一任、造福一方,本是为官之本。然而,有些官员就是不为民干事,只为己做官,灵魂深处已经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,滋生“为官不易”的思想,只想当官爷不想做公仆,只想要官权不想担官责,只想要官绩不想谋民福,遇到矛盾往上交,碰到困难绕道走,不做不错是他们的特有气质。如果任由这种“为官不为”的现象枝繁叶茂,损害的是政府公信力,败坏的是党员干部形象,改革发展大计必受其害,将危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乃至实现伟大“中国梦”之全局。
习近平同志任浙江省委书记时,曾撰写过一篇文章《要拎着“乌纱帽”为民干事》,提出“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‘乌纱帽’为民干事,而不能捂着‘乌纱帽’为己做‘官’”。对于“为官不为”现象,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高度关注、科学应对、大力整治,让干部始终铭记为官要“有为”,还要“敢做敢为”。
作风建设是一场持久战,必须常抓不懈。要通过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活动,坚守党的信仰,牢记使命,使正确的权力观在党员干部中扎根,成为党员的思想方式和行为习惯。通过建立健全党的作风建设体制机制,将防范和惩戒“为官不为”的“懒政”问题作为党风建设的重要内容,将勤政作为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。
作为领导干部应当时时自省、刻刻自问,“五十步笑百步”的态度更是要不得。要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、严在经常,要从完善机制入手,发现、查纠、通报立体化,形成高频震慑,形成不能不作为、不想不作为、不敢不作为的良好工作氛围。从自己的一言一行、一举一动开始,把百姓小事当成心头大事,把造福一方作为肩之重任,始终对得起自己头上的“乌纱帽”。
为官不但要“有为”,还要“敢做敢为”。能否敢作敢为,勇于担当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。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,领导干部面临严峻的考验。面对困难,党员干部要弘扬担当精神,敢作敢为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坚决克服作风不硬、认识不清、推诿扯皮、不作为等现象 。领导干部一定要沉下心来学习思考,敢于打破常规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学会未雨绸缪,谋划工作,努力提高开展工作的有序性和长远性,做一名人民群众赞赏的好干部。
荀子有云:大者不能,小者不为,是弃国捐身之道也。为官者不但要“有为”,还要“敢做敢为”,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,在思想上、行动上坚决摒弃“为官不为”等庸政、懒政、怠政习气,以更高标准和要求主动作为,勇于担当,努力形成人人干事创业、个个奋勇当先的良好氛围,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、新风尚。(于雪洁)